課程簡介
培訓目標:
提升能力+養(yǎng)成習慣+傳授知識+建立信心=實現學生夢想,啟迪人生。
教學特色與優(yōu)勢:
夯實造型基礎提升水平、傳授規(guī)律方法解密藝考、引導啟發(fā)拒絕填鴨、精品小班因材施教。
考試課程范圍:
素描(靜物、石膏像、頭像、半身像、全身像、風景);
色彩(靜物、花卉、頭像、半身像、全身像、風景);
速寫(單人、組合、場景、創(chuàng)意、風景);
設計(建筑、平面、室內、景觀、工業(yè)、服裝、動漫、設計手繪)。
考試性質:
廣東省美術專業(yè)基礎課統(tǒng)一考試(以下簡稱美術統(tǒng)考)是為美術類高等院校(專業(yè))招收美術類專業(yè)人才而設置的選拔性考試,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。美術統(tǒng)考注重考查美術專業(yè)的基本內容和基本技能,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藝術素質(包括審美能力、觀察能力、造型能力、表現能力和技法運用能力等)。高等院校根據考生美術統(tǒng)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,按確定的招生計劃,全面衡量、擇優(yōu)錄取。因此,美術統(tǒng)考應具有必要的區(qū)分度,較高的信度和效度。
上課時間
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5:00,晚上6:00-10:30,逢周一休息。
考試科目和考核目的:
美術統(tǒng)考包括素描、色彩、速寫三門基礎科目的考試。
素描:考查考生對描繪對象的整體造型、比例、透視、結構、體積、空間、質感等方面的觀察、認識、理解和表現能力。
色彩: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知能力、認識能力、色彩關系和色調的把握能力以及色彩的表現能力。
速寫: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對人物的比例、透視、結構的觀察、認識、理解和把握能力,對人物動態(tài)、人物動態(tài)組合、人物與環(huán)境組合的表現能力以及速寫技法的運用能力。
考試內容和形式:
(一)素描
1.考試內容范圍
靜物、石膏模型、石膏像、人物頭像、人物帶手半身像等。
2.考試形式
寫生、默寫、寫生與默寫相結合、模擬寫生(根據提供的圖片資料表現規(guī)定內容)。
3.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
(1)素描紙;(考場提供)
(2)限用鉛筆或炭筆;(考生自備)
(3)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;(考生自備)
(4)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。
4.考試時間
考試時間為180分鐘。
5.成績評定與權重
滿分為100分,其中:
構圖 約占15%;
比例、透視與結構 約占35%;
素描造型能力 約占25%;
素描表現技法 約占25%。
(二)色彩
1.考試內容范圍
靜物、風景等。
2.考試形式
寫生、默寫、寫生與默寫相結合、模擬寫生(根據提供的圖片資料表現規(guī)定內容)。
3.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
(1)水粉紙或水彩紙;(考場提供)
(2)限用水粉或水彩顏料;(考生自備)
(3)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;(考生自備)
(4)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。
4.考試時間
考試時間為180分鐘。
5.成績評定與權重
滿分為100分,其中:
構圖 約占15%;
色彩關系與色調 約占35%;
色彩造型能力 約占25%;
色彩表現技法 約占25%。
(三)速寫
1.考試內容范圍
人物動態(tài)、人物動態(tài)的組合、人物與環(huán)境的組合。
2.考試形式
寫生、默寫、寫生與默寫相結合、模擬寫生(根據提供的圖片資料表現規(guī)定內容)。
3.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
(1)素描紙;(考場提供)
(2)限用鉛筆或炭筆;(考生自備)
(3)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;(考生自備)
(4)必須在畫紙的同一頁面內完成作畫;
(5)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。
4.考試時間
考試時間為30分鐘。
5.成績評定與權重
滿分為100分,其中:
構圖 約占15%;
比例、透視與結構 約占35%;
人物整體動態(tài)效果 約占25%;
速寫表現技法 約占2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