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24初級會計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!

 

北京24初級會計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!

 

北京市財政局發(fā)布了《北京市財政局關于2024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(yè)技術初、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初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進行,具體詳情如下:

市屬各委、辦、局、總公司、高等院校人事(干部)處,各人民團體人事(干部)部門,各區(qū)財政局(燕山財政局、北京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財政審計局),各有關單位:

根據全國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《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會考〔2023〕2號)文件精神,2024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(以下簡稱會計資格)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,定于2024年5月(初、高級)舉行?,F(xiàn)將2024年度會計資格(初、高級)報名考試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試報名

(一)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,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:

1.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和國家統(tǒng)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(guī)。

2.具備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,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。

3.熱愛會計工作,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(yè)知識和業(yè)務技能。

(二)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除具備基本條件外,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(yè)(含高中、中專、職高和技校)及以上學歷。

(三)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除具備基本條件外,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
1.具備大學??茖W歷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。

2.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(yè)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。

3.具備博士學位,取得會計師職稱后,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。

(四)本通知“一、考試報名”(二)中所述技校學歷,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。本通知所述其它學歷或學位,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。

(五)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,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;在校生利用業(yè)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,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。

(六)符合在京考試條件的人員按屬地化原則,可在其現(xiàn)工作單位、學籍、戶籍(含北京市居住證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)所在地,選取其中一項所在地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進行報名。

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、澳門和臺灣居民,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。有工作單位的,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;為在校學生的,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。

(七)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,報考人員應在報名系統(tǒng)中提交相應證明材料(詳情請查看后面“具體說明”中的內容),審核人員將對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。

二、考試科目

1.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《初級會計實務》《經濟法基礎》。

2.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《高級會計實務》。

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,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;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,在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”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,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。

三、考試大綱

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。

四、考試時間

1.初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進行。具體安排如下:

北京24初級會計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!

《初級會計實務》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,《經濟法基礎》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,兩個科目連續(xù)考試,時間不能混用。

2.高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5月18日舉行,考試科目《高級會計實務》時間為8:30—12:00。

五、考試費用

北京市初級資格考試報名費用為每科目56元,高級資格考試報名費用為70元。

六、考試報名、資格審核、繳費、準考證打印時間安排

2024年度北京市會計資格(初、高級)考試采取網上報名、網上付費、網上打印準考證、前期線上審核的方式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提示,按照報名系統(tǒng)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、付費和提交審核資料。具體時間安排如下:

北京24初級會計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!

七、網上報名、付費及打印準考證網址

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(初、高級)網上報名、付費及打印準考證網址:北京市財政局官網http://link.233.com/25315。

具體說明:

(一)報考人員需自行上傳照片,審核通過后無法修改照片,請確認無誤后再上傳提交。

(二)報考人員需要進行考前線上資格審核,根據報名系統(tǒng)提示上傳以下相關證明資料:

1.初級資格考試

(1)京籍考生須提供:

①有效身份證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;

②高中畢業(yè)(含高中、中專、職高和技校)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。

(2)非京籍考生須提供:

除“(1)京籍考生須提供”的資料外,在京學校學生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(xiàn)本校就讀學籍證明或本人學生證原件的復印件、掃描件;其他人員還須提供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近2年內(截止到2024年1月)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證明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。

2.高級資格考試

(1)京籍考生須提供:

①有效身份證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;

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位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;

③中級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書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。

(2)非京籍考生須提供:

除“(1)京籍考生須提供”的資料外,還須提供北京市居住證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或近2年內(截止到2024年1月)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證明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。

(三)網上付費成功后,即為報名成功;報名考生不能辦理退費申請,可自行登錄報名系統(tǒng),查詢確認自己的報名狀態(tài)。

(四)網上付費時間截止后不能再支付;請報考人員選擇一種付費方式(支付寶或一網通),避免重復付費。

(五)打印準考證時間截止后不能再打印準考證。

(六)因北京市機位資源分布不均衡,部分報考人員存在跨區(qū)考試情況,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。

八、考生注意事項

(一)為加強會計職業(yè)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,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報名條件簽署承諾書。對提交信息不實、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,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(guī)的,將按照《專業(yè)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(guī)行為處理規(guī)定》(人社部令第31號),給予取消考試成績、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等嚴肅處理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。

(二)為嚴肅考試紀律,全國會計考辦和本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于考試結束后,采用技術手段并組織專家對答卷進行雷同的甄別和判定,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,將按規(guī)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,對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(guī)定追加處理。

原文來源:北京市財政局,侵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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